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1、项目名称更正为“新建传动、附件修理厂房项目”;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550.3㎡,包括新建传动厂房、附件修理厂房。”更正为
“总建筑面积约19550.3㎡,包括新建传动、附件修理厂房。”;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的全部约定内容(传动、附件修理厂房;
传动、附件修理厂房装饰工程;传动、附件修理厂房消防工程;传动、附件修理厂房压缩空
气工程;传动部件修理厂房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更正为“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量清
单和图纸所示的全部约定内容(传动、附件修理厂房;传动、附件修理厂房装饰工程;传动、
附件修理厂房消防工程;传动、附件修理厂房压缩空气工程;传动厂房安装工程;室外附属
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
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 年1 月1 日以来)承担过(含在建)1 个及
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有
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
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
报送电子登记表》。”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
(2018 年1 月1 日以来)承担过(含在建)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
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
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3.2“(2)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 家”更正为“(2)组成联合
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 家”;
5、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 年5 月11 日17 时00 分;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 年5 月25 日10 时00 分。
二、联系方式
招标 人:成都国营锦江机器厂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华锦路100 号
联系 人:牟女士
电话:028-852016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 号西金大厦8 层810
联系 人: 李仕祺
电话: 17726406377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