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徽章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TC-HW-2019-0972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徽章制作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4.采购代理机构: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比例:100%;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四川省公安厅特勤拟采购一批定制徽章;
2.本项目采购预算:¥2549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肆仟玖佰元整)。
3.本项目最高限价:¥2549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肆仟玖佰元整)。
4.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
5.交货地点: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内。
6.本项目应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7.采购项目品目编码:A99。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9.详细需求及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7日10:0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中下载投标报名登记表,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录入单位信息后发送电子档至825121373@qq.com邮箱。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持投标报名登记表打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至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购买谈判文件。
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采购人: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 编:610213
联 系 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28-86305037
采购代理机构: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艳
联系电话:028-85246996-811、17740209444
传 真:028-6152992
电子邮件:825121373@qq.com
2019年11月4日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已完成徽章类型一54种图案和徽章类型二54种图案的设计,每种徽章分为红、蓝、绿、黄、橙、粉6个颜色,徽章大小2cm*2cm,有圆形、正方形、六边形、椭圆形、花边形。供应商需按照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的设计方案制作徽章。
二、徽章类型、制作要求以及数量要求
1.徽章类型一
(1)数量:21600枚
(2)材质:黄铜;厚度:0.8mm
(3)正面工艺:印刷、滴胶
(4)背面工艺:
A.拉丝面
B.锁扣:磁针平头扣,金色
C.背面凹凸压模中文字,激光打码数字编码
2.徽章类型二
(1)数量:43200枚
(2)材质:锌合金;厚度:1.5mm
(3)正面工艺:珐琅工艺镀普通亮金漆
(4)背面工艺:
A.麻面
B.锁扣:磁针平头扣,金色
C.背面凹凸压模中文字,激光打码数字编码
三、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项目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四、履约验收要求:
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成交单位响应文件、《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
2、交货地点: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内。
3、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协议规定。
6、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采购人的设计方案泄露或进行其他用途,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